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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耳朵与残疾评定

我在前面说到小耳朵耳部畸形的程度时,是按照四个等级来介绍的,这四个等级,是在医疗范畴对小耳朵严重程度的一个认定标准。

小耳朵天生的外形残缺,又影响听力,在残疾评定方面又是怎样的呢?这是我,也是很多患者及其家属都曾关注的一个问题。我也曾问过我的父母,那个时候怎么就没去评个残疾什么的,也可享受国家对残疾人的一些相关政策。我的父母回答很简单:“不知道啊!”

为了弄清这个问题,自然首先得了解国家的评残标准。那么,涉及到小耳朵得国家评残标准又是怎样的呢?

按照二零零七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,其对听力残疾的定义是:“听力残疾,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,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,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。”

而且,残疾等级也是四个级别,划分如下——

听力残疾一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≥91dBHL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。

听力残疾二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-90dB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。

听力残疾三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-80dB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。

听力残疾四级:

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-60dB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。

对照这个听力残疾的评定标准和等级,我感到一种庆幸,原来我还不属于残疾。因为我只有一只小耳朵,另一只是健全的,不符合听力残疾的定义。只有两只耳朵都是小耳朵,才可以去评定残疾。即使当初我父母知道有残疾评定这回事,带我去有关机构认定,也不会被评残。

我在庆幸的同时,也有一种尴尬,因为我明明有一只外形残缺且严重影响听力的小耳朵呀。而且,在所有的小耳朵患者中,双耳都是小耳朵的只是极少数,绝大多数都是一只小耳朵,都是这只耳朵的听力受损。但根据这个标准,我们都没有评残资格,不能够享受残疾福利。

可是,我们带着明显的残疾生活在健全人中间,谁见到我们的小耳朵都会投来异样的眼光,这眼光又无疑是对我们残疾的认定;我们工作生活的时候,也的确因为耳朵外形残缺何听力受损,需要承受种种压力,生活质量也大受影响。

但标准就是标准,我和所有单侧小耳朵的患者们只能接受这样得现实:我们有天生的残缺,却因为达不到评残标准,没法得到相关的补贴和福利,只能无助地呼吁,并且期待国家和社会能引起重视,让我们得到应有的关爱。

在此,我也特别希望那些双耳都是小耳朵的患者朋友,能够及时了解评残信息,按照相关程序积极申报,早日获取残疾人证书,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福利,或多或少为治疗争取一点费用,减轻家庭的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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